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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死吧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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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岁会说话,三岁能走路的李难之所以被好事者孜孜不倦冠以‘生而不凡’‘天赋异禀’‘必成大器’云云的赞扬词汇,完全是源于他在出生的那个夜晚,天将异相,龙凤合鸣之音响彻医院的产房,一共九九八十一道,绕梁一百六十二秒后方才离去。

    而李难的确不凡。

    在他六岁的时候,生活条件很好的李家移民到了象国,再然后,李难的老爸和老妈就在一次车祸中丧生,而李家的全部财产也莫名其妙的被移动到了国内亲戚的户头上。

    自打那以后,李难就开始历经磨难。

    七岁和野狗抢食,被咬死了两次。

    九岁和丐帮争抢地盘,被干死了三次。

    十四岁好不容易进了社团,找到了组织,可惜那年头光景不好,为了抢个屁大点的夜总会,帮派之间都要拼个你死我活,结果李难又光荣的扑了四次街。

    李难觉得自己生来就是那传说中被摆放在茶几上的杯具。别人是富二代,自己只能当乞丐;别人上大学,开跑车,泡美眉,自己只能入社团,挥片刀,抢地盘。而最让李难感到悲催的是别人一次就去见上帝了,而自己竟然死了九次都没升天。

    每一次死亡,对于李难来说都是一种恐怖的折磨。

    当身体渐渐冰冷,血液慢慢凝固的时候,自己的意识偏偏却十分的清晰,它就是像是一个摄录机,将自己死亡的全部过程都忠实的记录下来,而等到心跳终于停止,大脑彻底失去了活性的时候,就会有一股火焰诡异的出现。在这个时候,也是李难最痛苦的时间,他也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

    诡异的火焰会寸寸煅烧他的躯体,这种痛苦,比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点点死去的情景所带来的心理折磨,还要恐怖一千倍,一万倍。所以李难很怕死,哪怕是这种死亡后的重生会让他的力量,速度乃至精神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

    今天,李难已经二十岁了。

    六年里‘悍不畏死’的打拼让他极得社团大佬的赏识,如今的他已经坐到了堂主的位置。

    与此同时,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类的精神文明建设已经到了发达水平。一言不合就亮刀砍人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今混江湖大家都讲究一个以和为贵,所以即便有什么矛盾,大家也会坐在一起谈判,争取找出一个共同富裕的双赢路线。所以李难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携往日之‘威势’,坐在茶水楼里和其他的江湖大佬拍桌子瞪眼,为自己的社团争取利益。

    不用去刀光剑影的生活,让李难很满足,他甚至已经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将每月去红灯区三十次的频率缩减成为二十九次,这样一来,也许过不了几年自己就能攒够钱,正儿八经的去娶个老婆呢。

    可惜,李难企图去过幸福小日子的计划还没有规划出台,就被眼前这个女人打破了。

    严格说来,这个女人还是自己的同胞,也是拥有着玉国国籍的家伙。她长的很漂亮,至少比李难在红灯区撒钱的那些女人要强出很多倍。明亮的双眸,如泉水般清澈,乌黑的秀发如瀑布般丝滑,她的皮肤白皙细腻,不失粉黛的面容带着三分古典美人的温雅和七分现代女性的英姿飒爽,尤其是那身黑色的紧身皮衣,将完美的身材勾勒的淋漓尽致,当真是前凸后翘,美不胜收,不足为外人道也。

    在李难为自己描述女子颇具文化气息的词汇沾沾自喜的同时,沈若也在打量着眼前这个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起来都和象国第一社团兰花当家双红花棍沾不上边的男人。

    “恕我冒昧,他应该不会在行动的时候溜号吧。”

    沈若开口了,声音好听的如同百灵鸟儿,清脆悦耳。

    李难虎躯一震,心中暗道,“此女绝非常人,竟然一眼就洞穿了自己心中的想法,看来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先闪为妙。”想到这里,原本就不想趟浑水的李难冷哼一声,用他散发着锐利而又凶狠光芒的双眼狠狠的瞪了一眼沈若,然后愤怒的一甩衣袖,准备飘然而去。

    “阿弥陀佛,沈小姐说笑了!”

    可惜一只枯瘦的爪横空探出,狠狠的扼住了李难的手腕,这是一个慈眉善目,犹若得道高僧般恬静的象国老头儿,任何人见到他,都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安全感,信任感。

    “阿难自小追随老夫,可谓尽得老夫之衣钵,也许他的身手并不是最强,但是他的品质,却是绝对值得让您信赖,阿弥陀佛,这些年来,阿难身先士卒为兰花立下了汗马功劳,每逢战斗,往往都是身先士卒悍不畏死,从来都未曾退缩半步,如果不是沈小姐盛情难却,老夫还真的不忍他去参加这么危险的行动。”

    说到这里,象国小老头儿眼含热泪的长道一声‘阿弥陀佛’,竟然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老者言重,是沈若无礼了!”

    即便心中还很难将这个目光猥琐,长相平平,周身无半分勇悍之气的家伙与象国小老头儿口中的‘阿难’联系到一起,但是沈若却不得不接受这个结果。

    要知道,这个老家伙在象国可是德高望重的泰山级人物,不仅是第一社团兰花里的荣誉长老,而且和许多军阀有着密切的联系,他说的话,可比国内政坛上的那些政客要有力很多。

    “那么,就这样了,你有半个小时的准备时间,我会在外面的车里等你。”

    沈若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老东西,你搞什么飞机,去那种三不管的地方偷东西,你想让我死吗?”

    李难凶神恶煞的跳了起来,唾沫星子狂喷的瞪着身旁的象国老头儿。

    神马德高望重,受人尊敬,全都是扯淡。老头儿的德行李难可谓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这个家伙表面上看起来慈眉善目,正气凌然,实际根本就是个贪财好色,满肚子男盗女娼的老不羞。什么诱拐萝莉看金鱼,勾搭有妇之夫去宾馆双飞,把几泰铢一公斤的面粉当成白粉卖出上千泰铢之类的勾当对于他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这样的家伙,如果不是有自己的保护再加上他始终没有惹到真正的大人物,怕是早就横尸街头了。

    “阿弥陀佛,阿难呀,你要理解为师的难处。”

    象国小老头儿坐了下来,脱掉鞋子,搓着脚趾头,满脸唏嘘着。

    “跟我说话的时候,能不能把你前面那个该死的阿弥陀佛去掉?”

    李难一脚丫子把老头儿蹬到了沙发的另一头,犹自不解气的怒声说道。

    “为师都已经解释很多遍了,师这种身份的人,如果总是用‘呵呵’‘哈哈’之类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也未免太过俗气……好吧好吧,你别动气,其实事情是这个样子的。”老头儿直起腰板儿,一脸回忆道:“想当年,为师我玉国大陆身受重伤,如果不是沈若的父亲出手扶我为师一把,怕是为师早就已经变成了一捧黄土。阿难,做人要懂得感恩,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今沈若前来寻求帮助,你叫为师我怎么能推脱的过去?”

    “让我替你去报恩?你咋想的这么美呢?”

    “不要这么说嘛,谁让你是师傅我唯一的徒弟呢?”

    “不干,太危险了,万一挂了怎么办?”

    “徒儿,为师已经应承了沈若,难道你让眼睁睁的看着为师成为那言而无信的小人?一世英名付诸东流,临老了还要受人唾骂,死不瞑目……”

    老头儿眼含热泪,神色悲戚,音调如杜鹃啼血。

    “你有个毛英明,等等,你不会是收了人家的钱吧?”

    “这个……其实她还给了十万玉国币的劳务费,为师也是推脱不过,勉为其难。”

    李难勃然大怒,挽着袖子扑了上去:“你个王八羔子,难道老子的命就只值十万块钱?”

    “最近美国次贷危机,全球经济都不景气,十万块钱就不少了……哎呀!”

    “你来真的?逆徒,你要欺师灭祖不成?”

    十分钟后,李难光着膀子站在鼻青脸肿的老头儿面前,气喘吁吁道:“人家是扛枪出身,我是提片刀出身,到了那个地方随便从哪飞过来一颗子弹我就得扑街。这买卖干不得,你马上把钱退了。”

    “退不了了,那笔钱我刚给你十三师娘买了辆进口奔驰。”

    李难神色一愣:“十万块的进口奔驰,你是不是被骗了,买了个山寨货?”

    “阿弥陀佛,为师是何许人也,在这个世界上能骗我的人怕是还没有和卵细胞结合呢!”

    老头儿得意洋洋的晃了晃脑袋:“那傻帽的奔驰最少要50万,结果为师带了两个小弟上去威逼利诱一番,那厮竟然吓的直接00万让给了我。”

    “老东西,沈若不是只给了你10万块吗?”

    李难咬牙切齿,面色狰狞的捏着骨节。

    “不是,你听我说,为师也不过是一时冲动,一时冲动而已。总之那两百万无论如何也还不回去了,徒弟你就辛苦一趟,就当是报答为师这些年来的栽培养育之恩。反正你也有不死之身,以为师的面子,就算行动出了岔子,也能从那里要回你的全尸,到时候你浴火重生,不又是好汉一条?扑上一次街就能赚00万,超值呢!”

    “超值你妹!受死吧!”

    李难抡圆大腿,一脚蹬在了喋喋不休的老头儿脸上。(未完待续)